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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热议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添加时间:2017年1月9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律师热议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15-08-2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0编者按 连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引起了全国法治工作者特别是广大律师的强烈反响。本报现刊发部分律师的体会文章,以飨读者。我的名字叫 人民律师 全国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红兵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开篇即论述了人民律师制度。他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探索建立人民律师制度。1950年刘少奇同志就指出, 旧的律师制度主要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旧的律师专以个人的金钱收入为主要目的,我们要建设新的、为大多数人民服务的人民律师制度。 在我的印象中,孟建柱同志并非首次谈及 人民律师 一词。早在1998年上海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上,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孟建柱同志在开幕式上代表市委市政府的讲话中,就专门使用 人民律师 的表述,并要求人民律师要为人民群众,而且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人民律师的定位,与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律师的指示、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律师的表述,可谓一脉相承。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并且要求 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使用了 法治工作队伍 法治专门队伍 法律服务队伍 的表达。很显然,律师队伍作为 法律服务队伍 ,是 法治工作队伍 和 法治专门队伍 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人民性不言而喻。人民律师的宗旨,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中国搞现代化建设要有30万律师。中国搞现代化的目的在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更加迫切。正如孟建柱同志讲话中所说的, 人民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找律师咨询、代理开始成为习惯 。伴随着律师事业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人民律师群体。例如,佟丽华律师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现了一名优秀人民律师的高尚品格。人民律师的担当,在于为 四个全面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孟建柱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经济全球化新趋势、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发展新特征、依法治国新要求,寄希望律师职业大作为。特别是在今日之中国,利益关系深刻复杂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迫切需要人民律师以专业之长、以独立之身、以担当之责,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立业。人民律师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特别说道, 受习近平总书记委托,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律师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会场内掌声四起,网络上点赞一片,令人民律师感动、感慨、感怀。党和政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准确把握律师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内涵,将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发展置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格局中安排,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大力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服务,并依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更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律师相当高度的重视、前所未有的支持。迎接律师事业新的大发展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涛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刚刚闭幕,我有幸作为律师界代表,参加了这次在新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会议。两天中,我认真聆听了孟建柱书记和中央政法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讲话,与参会领导和律师同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感受很深。一、心中充满希望。孟建柱书记充分肯定了律师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我们广大律师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认同与鼓舞,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充满希望。二、眼前有明确方向。孟建柱书记对律师业未来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不仅有宏观上的部署,更有多方面非常具体的要求。律师参与社会法治建设的路径更加清晰,行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三、依法执业有了坚强依靠。孟建柱书记和中央政法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旗帜鲜明地支持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提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重要的是把法律已经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看到这些具体保障措施,我们律师感到依法执业有了坚强依靠,更加坚定了为依法治国作出贡献的决心。四、自律有了更强大的自发原动力。孟建柱书记提出,要推动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的新型关系。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律师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要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在依法治国中发挥好职能作用,保障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次会议标志着律师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广大律师将满怀希望迎接律师事业新的大发展!律师职业规范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培国以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均是由司法部召开,属于部门会议。但是,这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却由 两高两部 联合召开,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由此足见这次律师工作会议对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一、律师能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孟建柱书记肯定了我国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并且指出,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作为律师应该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发挥职业优势,提供更多法律服务。孟书记的讲话,无疑肯定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并且给律师多层面参与依法治国、发挥律师职业优势指出了方向。二、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建立平等、尊重的良性关系的主动权在于政法机关。一直以来,社会公众乃至我们许多律师都认为,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难以达到一种健康、良好的关系。对此,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提道:司法人员和律师应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构建两者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主动权在政法机关。我国的司法实践已经表明,如果不发挥好律师的作用,无视律师的合理意见,错案发生几率就会上升。孟建柱书记的讲话,肯定了我国律师在司法实践中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作用,将构建司法人员与律师间新型关系的主要方面指向了政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明确要求司法人员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这无疑对律师与司法人员建立平等相待、良性互动的正常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三、律师执业必须坚持四条底线,是我国律师执业的原则。孟建柱书记对于我国律师队伍作出了公正客观的评价。他说,我国绝大多数律师执业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律师思想观念不端正,执业行为不规范,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执业。他对我国律师执业提出了必须坚持的四条底线:一要遵守宪法法律,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二要忠于事实真相,要坚持用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三要严守执业纪律,守住律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四要谨言慎行,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涉及案件的公开言论。此外,对于前一段时间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极少数律师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孟建柱书记特别作出回应:律师身份不是践踏法治的 护身符 ,任何国家都不会因为有的人是律师身份就允许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遵守法律、遵守规范是律师职业本身所决定的基本要求。孟建柱书记提到的律师执业必须遵守的四个底线,应当成为律师执业必须遵守的四项 基本原则 。律师应该把握时代要求,依法执业,规范发展,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律师事业正当时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时隔五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中国律师队伍将迎来发展黄金期。我从业20年,走过二十载的刑事辩护之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律师执业权利说了多少年,盼了多少年 今天,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司法人员和律师构建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的新型关系。他指出,要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律师会见室、阅卷室、休息室、专门通道等接待服务设施。要建立完善救济机制,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律师协会作为广大律师的 娘家 ,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主动作为,做到哪里的律师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哪里的律师协会就率先站出来。政法机关领导同志都从各自工作角度,表态要 健全制度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领导同志的讲话,势将成为律师执业的 尚方宝剑 ,有力破除律师 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 的 老三难 问题,以及 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 等 新三难 问题。这是刑辩律师之幸,律师事业发展之佳音。孟建柱书记的讲话,用法治思维谈律师工作,理性分析问题,很深刻、很实在。公、检、法的举措令人振奋,令人鼓舞,特别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公、检、法、司四家联合 出品 的方式,对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非常有效。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让律师说话,让同为法律人的律师在法治的舞台上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我们的声音,让法律更有尊严。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次会议史无前例,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事业的高度重视,孟建柱书记提出的 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坚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 的律师执业必须坚守的四条底线,指明了律师工作的方向和要求。我们律师收获了尊重,收获了希望。律师事业的明天会更美好,法治中国的未来会更光明。一次真正为律师办实事的重要会议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赵黎明这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内容之实、措施之给力,前所未有,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心,是一次真正为律师办实事的会议。学习领导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孟建柱书记和吴爱英部长的讲话感触颇深:一、必须坚定律师职业的政治性。律师是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专门队伍和法治服务队伍中的一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因此,要坚定不移地拥护宪法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二、必须坚守律师职业的法律性。律师不是商人,是社会行为规范的促进者,律师必须始终坚守自己的本职、专职和天职,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和职业使命。三、必须重视律师职业的服务性。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除公益和法律援助外,均是有偿的,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和拓宽律师的法定业务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着力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四、必须加强律师职业的自律性。律师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入信仰法治;要忠于事实真相,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以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要严守执业纪律,守住律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要谨言慎行,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涉及案件的公开言论。同时,要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违规违法律师的惩戒力度。五、必须落实律师职业的保障性。这次会议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特别是在解决 旧三难 和 新三难 问题,以及律师权利救济等方面将出台更具操作性和保障性的规定。这是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的基本文件。会议的效果重在落实。希望各政法机关联合,律师协会配合,多方联手,形成落实的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作用。律师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律师的 桥梁 ,更是律师的 娘家 。尊重律师首先要尊重律师协会,使其真正发挥法定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律师。要积极促进律师自强。律师自身要强,即政治强、业务强、纪律强、作风强,这是我们强大的基础和内因,加之执业保障的外因支持,内外并举,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律师强、法治强、国家强,是必然的。尊重让律师更有职业尊严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蔺存宝8月20日至21日,我国律师发展史上首次由 两高两部 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事关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一次史无前例的盛会。作为一名从业十余年的执业律师,我被会议传递出的如此内容丰富的律师执业 利好消息 感动和鼓舞。这其中,公检法最高机关所释放出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令人耳目一新,体现了党中央对律师事业的高度重视。会上,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不规避、不排斥,并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考评的内容。最高法和最高检都提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强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同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法治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要彼此尊重。不排斥,要尊重。这是公检法机关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律师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具体到每一个执业律师,每一个警官、检察官和法官,职业尊重比什么都重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说,法律人的彼此尊重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源泉,是公众对法律和法治信服的前提。从法律共同体的职业尊荣来说,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之间的彼此尊重,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具体到每一个法律职业个体,法律人的彼此尊重,既关乎职业权利,更关乎个人尊严。执业十余年来,我有幸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亲身感受到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公权力机关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但也耳闻目睹甚至亲身经历过极少数司法人员不尊重律师执业权利和尊严的事例。我想,如果上述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精神能够落实,这样的事例将会大大减少甚至绝迹。真心期待律师春天的到来。在党中央对律师事业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下,我们有理由抱以期待。律师和司法人员携手共建新型关系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协会长 苏波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在扮演好各自角色的同时,要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构建新型关系。这为司法人员与律师建立新型关系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极个别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关系不正常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不分彼此,互相利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是所谓 同一型 二是互不信任、互相对立、互相诋毁、互相攻击,是所谓 决裂型 。两种不正常关系均违背了司法和法律服务的职业属性,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损害了司法形象,动摇了公平正义的司法性质,危害极大。我们应当深刻反思不正常关系产生的根源,采取措施建立新型关系。一是律师执业权利尚未得到充分保障。司法实践中,作为辩方的律师执业权利经常得不到保障,所谓的 老三难 新三难 问题,都反映出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人为限制。在此情况下,个别人通过不正常手段和渠道达到目的。 同一型 的关系中,个别律师通过建立与司法人员之间的同一利益,影响司法人员、影响裁判结果; 决裂型 关系中,个别律师通过对司法人员指责、攻击博取关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 决裂型 关系更容易引起社会关注,这就是近年来 决裂型 关系甚嚣尘上的原因。二是法律共同体尚未完全形成。正像孟建柱书记所讲,法律职业的共同追求,决定了司法人员和律师需要建立新型关系。但现实中,少数司法人员放不下 官 的意识、 官 的架子,少数律师经不住商业化的诱惑,这使得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共同的价值遵循发生变异,如果任其异向而行,必然失去信任、互不理解、互相指责、互相攻击。三是对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关系的规范不够。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谈道,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法官同律师的接触作出严格限制,严禁法官和律师私下会见,甚至要求法官和律师不能共同出入酒店。孟书记对问题的认识非常精准。这方面我国还有不少欠缺。特别是我国法治传统相对薄弱,律师事业起步较晚,司法文化尚未成熟和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对处理彼此关系尚未形成自觉,任务更重,须以更加严格的规范加以矫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是建立司法人员和律师新型关系的根本措施。对广大政法机关来说,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建立新型关系的治本之策。与此同时,律师管理上,必须匡正律师在参加司法活动时过分商业化的倾向,加强对律师行为的规范。孟建柱书记的讲话将建立司法人员和律师新型关系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融为一体,体系科学、逻辑严密,找到了建立司法人员和律师新型关系的根本措施。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严格规范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势在必行。五个方面透视司律新型关系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金龙孟建柱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这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新型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互平等关系。律师和其他司法人员一样,均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只是分工不同,职责各异。他们所遵循的都是国家法律。故他们互不依附,彼此相互独立、相互平等。二是彼此尊重关系。律师和其他司法人员往往具有相似的教育背景、职业知识、职业语言、职业思维和职业技术。这些共同的素养为他们相互尊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司法人员对律师尊重主要表现在:尊重他们的人格,以礼相待;保障他们的执业权利,尤其要保障他们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庭审中的辩护不被随意打断等。律师对司法人员的尊重主要表现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或代理手续;依法提交相关证据,不搞证据突袭;遵守开庭时间和法庭纪律;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不随意向媒体发表不当言论等。三是规范合作关系。这种合作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公开的、阳光的。律师同司法人员在职责上的分工虽然不同,但他们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终极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规范的合作能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四是必要制约关系。面对一个刑事案件,侦查人员的主要任务是侦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检察官的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为被告人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职业属性的不同决定了司法人员与律师在个案中具有不同的职能和要求,从而形成律师同司法人员之间相互博弈、相互制约的关系。这种博弈和制约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五是案外的正常交往关系。律师同司法人员有的原本就是同学、校友、老乡、战友。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不可能因为分属不同职业就不认这些关系。但这种 相认 应限定在一种正常的交往关系范围内,切不可把这种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绝不能让这种关系影响司法公正。司律新型关系让司法之 秤 不偏不倚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乐安孟建柱书记把司法人员和律师新型关系界定为 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在法制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司法人员与律师的关系密不可分,有合作也必须有区别。若是不能将双方的关系向良性方向引导,并以法律对双方权利职责作出严格规定,就容易出现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从而就必然会对司法公信力有很大影响。孟书记提出这样通俗易懂又切实可行的新型关系要求,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全社会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更高要求和期待。会上,孟书记还具体阐述了律师执业应坚守的四条底线: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坚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 一个国家律师行业的发达程度,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这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水平 。法律机制要高效运作,司法公正要确切落实,必然离不开明确的分工与各司其职的责任意识。律师在这个机制中的角色作用和法官、检察官是不一样的。有不少人误解律师的工作,认为律师帮被告人打官司是有损正义的。其实事实正好相反,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在法庭中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即便是有罪的人,也有权得到与之罪行相当的判决,而非仅由某一部分人的意志就决定他的生死。真理越辩越明,控辩双方通过对案件细节的反复推敲、据理力争,其实正是在平衡司法公正之 秤 。法官也能根据律师的辩词,对案情的细节仔细斟酌,冷静思考,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这是法官的职责所在。尊重律师意见,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只有律师们足够专业,坚守职业底线,做好自身角色应承担的职责,各类司法工作者各司其职,司法之 秤 才可不偏不倚。同时,律师首先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形成更有质量的行业自律,这也是律师发挥作用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行业必将迎来新的春天。此次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中强调的精神、观点和政策,必然会使中国律师行业焕发生机,给广大法律工作者打一剂强心针。我们且行且期待! 本网相关案例: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