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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10年采购规模增10倍 实施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添加时间:2017年5月17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去年采购逾万亿元年均增长30%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万静

  截至今年6月29日,政府采购法颁布已满十年。这十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十年增长10倍,由2002年的1009.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逾万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

  对于迟迟未能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条法司相关人士在今天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还正在审议阶段,将争取在年内出台。

  集中采购成为主渠道

  据统计,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我国政府采购确立了集中采购的主渠道地位,全国政府集中采购(包括部门集中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755.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700多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也相应由73%提高到86%左右;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2年的484.9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107亿元左右,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48.04%提高到现在的75%左右。同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从传统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不断拓展。

  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法倡导的主要采购模式和采购方式,十年来不断得到加强。2011年5月,财政部启动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统计数据表明,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后,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批量集中采购中标价均比市场价低10%,并大大低于协议供货价格,得到了中央单位的认可。财政部表示,将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规范政府采购是生命线

  2012年5月22日,财政部印发重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与2000年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相比,修订后的目录品目范围更大更广,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划分为54个二级分类。

  有针对性的具体可操作的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切实保障。十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事宜制订了40多个规章制度;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有近10万个。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部门法规为依托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阳光采购促进廉政建设

  2011年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规定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双18”改变了用户的使用观念,即采购性价比高的产品,而不是采购豪华的进口产品。

  业内人士认为,实现阳光采购,是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课题,建议有关部门邀请包括纳税人等在内的更多主体参与监督,并尽可能地让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刚性约束力更强的部门参与。

  实施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近些年,政府采购领域被媒体曝光的一些违规案例,彰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早日出台的必要性。而实施条例的推出过程却并不顺利。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时,业界大多人士认为,实施条例会在2010年年底正式出台,但迄今为止还无法面世。

  政府采购法专家、清华大学教授于安分析,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两法“打架”及权力配置及监管等问题的难于解决,是其无法及早出台的主要原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于2011年12月底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若解决上述问题,或会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