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13901538002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辩指南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委托人投诉律师程序

添加时间:2017年9月28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一、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以向其执业的律师所,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二、当事人投诉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应准备一份书面的投诉信,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如委托代理合同、收费凭据等)的复印件前往所在地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地址、电话见附录)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三、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

3、投诉的内容与事情经过;

4、投诉的请求等。
  
四、各地司法局、律师协会对于群众投诉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对于符

合要求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尽量在受理后一至两个月内告知投诉人有关投诉处理的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投诉或举报材料,应区别情况,要求投诉人补充材料、或者告知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等。

五、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应该符合客观事实,对捏造事实,造谣、毁谤、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