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13901538002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诈骗高考落榜生120万获刑15年的男子

添加时间:2014年12月11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以给高考落榜生办理上一所大学为名,一男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谎称认识学校书记,骗取山西、河南等地20余名学生家长现金120万元后携款潜逃,将这些钱全部挥霍完。11月27日,案犯被以诈骗罪判刑15年,处罚20万元。

  姜伟今年40岁,咸阳市无业人员,只有高中文化程度。据西安市检察院当庭指控称,2004年11月,姜伟伙同金梅(在逃),以给高考落榜生办理上西安科技大学为名,虚构事实,谎称认识该校书记,通过任永刚、刘玉娥等人,骗取山西、河南等地20余名学生家长现金120万元,姜伟携款潜逃至成都、汉中等地,将赃款全部挥霍。2008年5月7日,姜伟向汉中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庭对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姜伟有期徒刑15年,处罚20万元,涉案赃款继续追缴。

  庭审后,该案审判长马建国借此案提醒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孩子考不上大学时,可以选择复读或其他途径学习,千万不要轻信社会闲杂人员类似帮孩子上大学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