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防止 医疗机构在接受社会捐赠时发生变相行贿受贿行为,卫生部积极与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多个部门沟通协商,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资助的各项规定,规范捐赠资助行为。一些地方和单位已经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范,既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又有效避免捐赠资助过程中的行贿受贿行为。
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说,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医药购销及临床诊疗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卫生系统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卫生部门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平台,加强部门间协调,就卫生管理体制、医疗机构运行与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医药生产流通体制、医疗保障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理顺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