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13901538002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法规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

添加时间:2015年3月16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研字[2000]9号

发布日期:2000-5-4

执行日期:2000-5-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沪检发(2000)3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