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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团伙假冒警察持“证”当街抢劫200万元

添加时间:2018年1月16日   来源: 宜兴专业刑事律师  
拿着四袋巨款,居然被开着“武警车”的“警察”劫了。随后“警车”半路坏了,“嫌疑人”被“警察”扔下车,四袋巨款共计200多万元就这么不翼而飞。近日,一假冒警察抢劫团伙的在逃人员因抢劫罪,被广州中院判处十年徒刑。

  2005年8月3日17时许,光天化日,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陈某和叶某提着老板郑某委托他们提取的人民币265万元来到广州汇侨新城,忽然几名“警察”冲了上来,其中一人在他们眼前晃了晃“警察证”,另两名“警察”手持手枪,使用胁迫语言,用枪柄敲陈某和叶某的头,随后,二人便被手铐铐住,押上了一辆挂着武警车牌的丰田小汽车。后来,“警车”突然坏了,陈某和叶某被扔了下来,两百多万元随着几名“警察”不翼而飞。

  事后发现,几名“警察”原来是一个抢劫团伙。根据团伙成员潘龙供述,2005年6月他们得到线索,称机场路某档口是一个地下“六合彩”交款点,每期“六合彩”开奖后,该档口都会收到几十万或几百万的现金,团伙成员王万清提议抢劫该档口。之后其两人多次到该档口附近踩点并跟踪,发现有两名男子几次开着银灰色捷达小车来档口收款后再开到汇侨新城处,于是他们便找来几名朋友共谋抢劫。前几次因为不敢下手没有成功,直到8月3日那次。当晚,团伙成员凡绍彬携带抢得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与潘龙、李玉朋会合分赃,张波、张涛、陈光则携带剩余现金逃匿并分赃。

  案发后,几名假警察陆续落网,广州中院于2006年、2009年以及2011年陆续作出刑事判决。近日,广州中院又对团伙成员张波作出判决,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